亮点:
2020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通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发布158个常用职业(工种)学校设置标准,以标准规范告知、承诺、审批、监管,实现该行政许可事项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宁夏实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做法:
出台一个办法。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理顺改革机制,明确“告知承诺制”审批职责管理权限、学校设立、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要求,为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审批、监管分离,对照标准承诺符合条件,即可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取得办学许可证。
公布两批标准。改革取消了事前实地评估环节,分两批制定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20个专业方向158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职业(工种)技能的描述,从机构管理体系、师资力量、通用场地及环境、实操场地及环境、实操培训设备工具及检测手段、培训结业六方面,对培训学校办学设置制订量化标准,通过自治区司法厅审核备案,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明确三项措施。一是“放”。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权限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全面下放管理权限,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管理、权限清晰的属地管理体系,审批权限从人社系统转移到各级行政审批窗口单位。二是“统”。印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和监管指南》,简化程序、统一流程,全区统一告知、承诺、审批、监管标准。同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不实承诺处罚措施。实施半年后,对改革事项进行实地评估,发布《关于“证照分离”改革阶段性评估情况的通报》,梳理审批、监管失职和失信承诺典型案例,明确审批监管职责和违规办学处罚依据、程序和方法,为审批、监管、承诺提供遵循和指导。三是“服”。制作一次性告知事项及程序清单和失信责任告知书,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对全区同步公开,方便申办主体快速了解办理流程标准并理性决策。建立新办学校必访机制,对按“告知承诺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实行一个月内全覆盖例行检查。对标核查承诺真实性的同时,提供规范办学指导。
实施四步统筹。一是顶层制度设计促改革规范。自治区层面按照改革精神,依法依规制定改革方案,制作告知事项范本,规范承诺、审批、监管、征信、处罚并发布实施。二是强化培训规范促政策落实。改革启动前,组织市、县(区)人社局、审批局和原自治区本级审批的90家机构开展“放管服”改革培训,宣讲改革势在必行的背景、意义、办法、措施。下放权限时,以市为单位召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场交接会,向市、县(区)人社、审批部门和培训学校明确审批、监管、告知、承诺的具体操作措施和办法。年检时,组成包括五市业务负责人参与的检查组,在实际中针对具体问题,开展现场答疑解惑。三是实地评估促制度完善。进行“证照分离”改革阶段性评估,实地抽查按照“告知承诺制”审批学校,召开检查评估现场会,对发现的问题,集中探讨找出法律、政策依据和解决办法,下发通报统一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抓对标整改促学校建设。标准出台后,严肃对标审批,规范依标建设。
成效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告知承诺制”实施后,审批时限从改革前45个工作日变为材料齐全即办,申请材料由改革前10项变为5项。目前,自治区本级可实现办学许可证40分钟立等可取。银川市市民大厅整合窗口资源,实现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一个窗口办,2小时内办结。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改革使办学条件、程序公开透明,提高了市场自主预期能力,降低了投资风险,激发了市场动力和活力。统计显示,自2020年7月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到2021年4月,全区共有68家培训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取得办学许可证,148家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变更相关办学事项。年检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培训机构375家,较上一年新增53家,增速超近五年增量总和。
三是增强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自开展标准化建设以来,已有14家培训机构因不达标,主动申请注销,20多家培训机构主动申请取消部分不符合标准化办学条件的职业(工种),保留优势核心培训业务,提升办学质量。
四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2020年年检,全区基本合格需整改培训机构52家,不合格需整改22家,注销办学14家,整改力度空前、效果显著。
五是提升政府服务形象。通过标准化建设推进的“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动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改变了以往“压缩时限、简化材料”等量上的改革,实现了统一标准公平办、公开办、马上办,“简约高效、公开透明、宽进严管”的实质性跨越。